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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驴车竟都失踪1983年邢台威县白果树公社无名男尸案侦破始末

时间: 2024-10-08 14:50:40 作者: 亿佰体育APP

  1983年7月1日正午十二点,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公安局值班员接到梨元屯派出所的报案电线月吊销)郭村大队村西南的路沟里,发现一具无名男性尸身,请速派人勘验。”

  侦查人员首先找发现现场的人座谈。据郭村大队社员刘光雪讲:“一号上午,他放羊到这儿,看到沟里有一床蒙有浮土的紫色棉被,一同闻到一股恶臭味,他以为谁家扔的死小孩没埋好,就把这事告知了在田间干活的社员们。大队干部传闻后,到这儿仔细一看,是一具成人尸身,就向公社报结案。

  从死者颈部构成的创伤看:凶犯心狠手毒,可能是仇杀;死者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正处在爱情期,也可能是情杀;从现场周围的留传物看,又有很大的可能是路劫凶杀。

  说来也巧,下午五点钟,沿邢临公路寻觅死者家属的侦查员,碰到广宗县李磨大队一个叫史英仲的社员正在找自己的弟弟。史英仲说,他弟弟史丙辉于六月十七日早赶一辆黑驴拉的排子车,从家拉小米和谷糠到山东聊城一带去换小麦和棉仁饼。六月二十七日晚和本村朱振群、史丙会相遇,三人赶着驴车一块搭邦回家。史、朱二人已到家三天了,其弟史丙辉至今未归。

  朱、史二人陈说:“六月二十六日,咱们俩和史丙辉一块从聊城回家,丙辉车上装一麻袋玉米、两八成布袋小麦,身上带有二百多元钱。六月二十七日晚十点三十分左右,咱们三人走到临西县吕寨,在公路旁一家茶馆内打了个尖(河北方言,稍稍歇息),十二点左右,咱们三人又持续西行。我俩在前边,丙辉在最终。六月二十八日早我俩一觉醒来,车已到威县东关,发现丙辉的小车没有跟上,就在威县一边吃饭一边等他。三个小时后还不见来,咱们俩着慌了,就赶车回到枣元也没找到,正碰上咱们村四辆去山东换棉仁饼的驴车,咱们六辆车就一块回走。二十九日早到家后,就把丙辉失踪的事告知给他哥哥史英仲。”

  根据朱、史二人的陈说,侦查员共同以为十分有可能是一同路劫凶杀案。他们通过查验和剖析,以为朱、史二人所述状况事实,并且他俩不具备作案条件。

  急雨往后,公路路面上和两旁的杂草中布满的牲口尿痕和机动车辆留下的油迹,与被雨水冲洗过的血迹很类似,使人难以辨认。仔细的侦查员们像医务作业者在显微镜下剖析菌种相同,对公路上每一块、每一条痕迹进行着仔细的辨认和剖析。他们在吕寨茶馆至威县东关的六十华里路上,有时折腰仔细调查,有时趴在地上重复嗅闻。

  作案现场的确认,为侦破作业供给了根据。我们一同剖析:从临西吕寨茶馆到作案现场相距26里,驴车自六月二十七日晚十二时左右,从吕寨西行,按一般速度每小时十里核算,抵达作案现场是六月二十八日清晨三点左右;作案现场离隐尸现场十华里,考虑到犯罪分子作案后逃离现场心切,按每小时行走十二里核算,抵达隐尸现场是三点四十分左右;隐尸后逃离第二现场,可能在四点左右。夏日白日长夜短,四点三十分巳放亮,犯罪分子身上和排子车上有血迹,白日不敢行走,摸黑逃跑只要一个小时的时刻,估量隐赃地址离隐尸现场不会太远。

  科学地剖析案情,才干制定缜密的侦查计划、局领导抓住时机,建立暂时侦破指挥部,坐镇郭村。并将31名干警分红九个侦破小组,三个小组到临西、清河、广宗和威县接壤的公社大队,搞外围侦查,下剩六个小组悉数散布在郭村一带22个村庄搞要点侦破。他们表里合作,及时联络,给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

  一天正午,榜首小组正在查找戴眼镜的黑小伙时,一位姓吴的社员向他们供给了一个可疑的丢钱人。

  丢钱人和黑小伙,都牵扯到刘明新家,阐明姓刘的必定与此案有密切关系。所以侦查人员一方面传讯刘明新配偶,一方面隐秘搜寻刘明新家。

  在讯问中,刘明新配偶招认: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临西县马庄大队俺内侄王洪臣,戴一副黑镜,赶一辆黑驴拉的带血排子车,车上边装有一麻袋玉米,两半布袋带血的小麦,十几条袋,和他的一辆燕山牌自行车到俺家。他从车上拿出一把尖刀。扔在地上说:“我杀人了。”俺知道他从小在外胡混。被判刑好几年,本年五月才放出来,俺怕招灾,才没把这事陈述政府。那天他在我家吃了两顿饭,到会上买一件衣服换上,下午就回马庄去了。

  刘明新配偶的供述和从刘家抄获的很多赃物证明,王洪臣便是路劫凶杀移尸案的凶手。所以,暂时指挥部重新部署力气,缉拿凶犯。

  侦查人员通过缜密的查询,了解到王洪臣从小没娘,11岁漂泊于邯郸、石家庄、天津、北京一带。18岁那年,因偷牲口被判刑三年,本年五月份才刑满释放。前几天,曾在村里宰牛卖肉,手中有刀子。最近几天睡觉,身边总不离铁棍。侦查人员以为,缉捕这样一个亡命之徒,有必要趁火打劫,争夺智擒,避免形成不必要的伤亡。

  六月二十七日晚九时,他在临西前锋镇吃过晚饭后,沿邢临公路西行,十一点左右,在路旁麦秸垛里睡了一阵,醒来后又骑车西行。当他走到威县大葛寨村东,看到一个黑驴拉着个排子车,正在公路旁边吃草,车上人已睡着了。王一看前后无人,便拿出剔骨尖刀,向车上的人颈部刺去,一连几刀将赶车人杀死,接着用车上的棉被将死者蒙住,装上自己的自行车掉头向东,下了公路向南急走。

  到了郭村大队村西南时,将尸身搜死后,用棉被裹住,隐藏在雨水冲的沟里,随即又赶车向南,丢掉带血的草料斗和黑色手提包。这时天将明,路上已有行人,为了假装,他便戴上墨镜,把驴车紧赶到其姑夫刘明新家。他脱掉血衣藏好,吃过早饭后到白果树会上买了一件黄色尼龙衫,一双拖鞋穿上,他猛地发现劫来的钱包掉在会上了。后听人说一个姓吴的拾到,就去招领,因没说对,吴家不给,就于当日下午骑自行车回到老家马庄。

  王犯贪财害命,移尸销赃,试图躲避罪责。机智勇敢的侦查人员,通过十个昼夜的仔细调查,已将路劫杀人犯王洪臣,窝赃犯刘明新、王建娥悉数缉拿归案。

  1983年8月22日,杀人犯王洪臣被判死刑,窝赃犯刘明新、王建娥判处有期徒刑。